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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免费时间细则标准方案

时间:2018-02-13

【导读】《高速公路免费时间细则标准方案》为提高车辆通行效率,保障公众在重大节假日期间方便快捷出行,缓解收费站拥堵状况,保障收费公路高效畅通,直接惠民利民,进一步彰显收费公路的公益属性,发挥公路交通的比较优势,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进一步降低公众出行成本。

高速公路免费时间细则标准方案

【发文字号】:国发〔2012〕37 号
【执行时间】:20120724
【信息来源】:国务院

高速公路免费时间细则实施方案:

国务院关于批转重大节假日免收
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2〕37 号

为进一步提升收费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快捷出行,现就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问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一)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二)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三)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实行免费通行,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决定。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收费站免费通行管理。
为确保免费政策实施后车辆有序通行,各地区要对公路收费站现有车道进行全面调查,结合重大节假日期间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要求,合理规划和利用现有收费车道和免费专用通道,确保过往车辆分类分车道有序通行。
(二)完善收费站应急处置预案。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全面分析本辖区公路收费站的运营管理状况,特别是交通拥堵等有关情况,督促收费站制定并完善重大节假日期间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确保收费站正常运行和车辆有序通行。
三、保障措施
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是调整和完善收费公路政策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重大节假日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降低公众假日出行成本具有重要意义,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重大节假日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具体工作,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各省级交通运输、发展改革(价格)、财政、监察、纠风等部门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实施工作。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要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加强对各地区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及时帮助解决出现的问题。
(二)深化研究,完善政策。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分析、科学评估该政策实施效果及影响,不断完善相关措施,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切实做好与收费公路经营者的沟通,争取其理解和支持,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加快研究完善收费公路管理、提高公路服务水平、促进收费公路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和政策措施,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注重宣传,正面引导。
各地区要通过政府及部门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强舆论引导和政策宣传,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使社会公众及时、全面了解本方案的重大意义及具体内容,为公路交通健康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18高速公路免费时间细则标准:

免费车辆仍是行驶收费公路的七座以下(含七座)小客车。如果在免费最后一天晚上12点还来不及出高速,可在收费时间快到时,马上在最近的收费站出道口,这样以上路段高速是免费的;然后再进收费站继续赶路,给你一张纸卡可计算下段过路费,否则你上高速后一直到终点出道口时都要收全程过路费的。

2018年春节假期
2018年春节假期高速免费时间为2018年2月15日(除夕)0点——2018年2月21日24点。

2018年清明节假期
2018年清明节假期高速免费时间为2018年4月5日0点——2018年4月7日24点

2018年劳动节假期
2018年劳动节假期高速免费时间为2018年5月1日0点——2018年5月3日24点

2018年国庆节假期
2018年国庆节假期高速免费时间为2018年10月1日0点——2018年10月7日24点

高速公路免费时间细则落实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
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交公路发〔2012〕3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实施工作,进一步提升重大节假日收费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的重要意义
收费公路政策的实施,拓宽了公路建设投融资渠道,对加快我国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国土资源开发,优化产业布局,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推动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公路交通拥堵现象逐步加剧。重大节假日期间,部分公路收费站因车流量大、排队缴费而导致拥堵的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假日出行、度假旅游的通行效率,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落实国务院《通知》要求,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是调整和完善收费公路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成果,对于适应人民群众出行的新要求,发挥公路交通的比较优势,提高重大节假日收费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降低公众节假日出行成本,进一步加快发展城镇郊区游、农家乐等旅游业,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统一思想,树立全局观念,站在事关更好地服务民生、更好地推动公路交通科学发展、更好地健全和完善收费公路政策的高度,认真办好这件顺民心、促发展的好事,严格按照省(区、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全面做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实施工作
根据《通知》规定,今后每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及其连休日期间,在收费公路上行驶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将免费通行。部决定,从今年国庆节假日起开始实施《通知》要求。作为第一个实施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国庆节假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实施方案,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监察、纠风等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加强路网运行监测,确保假日期间公路交通安全畅通。
(一)切实加强收费站管理。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对公路收费站现有收费车道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按照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要求,在适当地点提前设立明确清晰的引导标识,合理布置、统筹安排和利用现有收费车道和免费专用通道。特别是交通流量较大的收费站,要设置专门的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道,避免收费车辆与免费车辆混合通行。实施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的省(区、市),要抓紧调整完善ETC收费系统,确保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费快速通行。出现交通拥堵和通行高峰时段时,收费公路管理机构要有专人负责,靠前指挥;各收费站要增派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现场管理和交通疏导,及时处置拥堵问题。对收费道口严重不足的收费站,要抓紧调查论证,研究制定扩宽改造方案,增加收费道口,满足车辆通行需求,确保车辆分类分车道有序通行,切实提高收费站通行能力和效率。
(二)切实加强收费公路出行信息服务。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重大节假日期间要通过高速公路信息情报板、交通广播、电视、网站、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体,及时发布重大节假日期间公路交通出行信息,提前告知并引导公众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路线,避免车辆过度集中,导致收费公路拥堵或行驶缓慢。
(三)切实加强收费公路服务设施运行管理。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部《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交公路发〔2009〕31号)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行业文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要把加强重大节假日期间高速公路服务区以及其他服务设施的运行管理,作为提升行业服务能力、体现精细化管理水平、展示交通发展成就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弘扬爱岗敬业、奉献社会的良好行业道德风尚。要坚持以人为本,规范工作程序,切实保障公路服务区及其设施干净卫生、安全有序,服务温馨、方便实用。要加强重点区域和部位如餐饮食品,卫生场所,加油站点等的监管力度,确保设施功能完好、油料供应充足、车辆维修便捷、应急措施有力、环境整洁有序,让人民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去。
(四)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工作。
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是国家规范收费公路管理,促进公路交通科学发展的重要政策措施,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体现了服务为本、畅通主导的要求,但也会对现有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正常收益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通过深入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解疑释惑。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强化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的社会责任意识,使社会各界能够及时、全面了解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的重要意义和实施内容,全力支持和保障实施工作的平稳顺利推进。要通过该项政策的实施与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现阶段我国坚持收费公路政策的必要性,为公路交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与条件。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时与部公路局沟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实施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确保实施工作顺利推进。
交通运输部(章)
2012年8月7日

高速公路免费时间细则建议:

关于调整《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建议:

国务院自2012年7月24日通过《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后,经过一年多的运行实践,暴露出节假日期间道路非常拥堵的问题,交通事故频发,尤其是节假日的第一天和最后一天。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在不减少道路收费利益、不减少免费天数并且能使国家政策充分惠及百姓的前提下,提出如下调整建议:
1、小型客车在一年的时间里,可以自由选取与国家规定相等的天数免费上路,以天作单位累计,没有用完的天数下一年自动作废。如每年从1月1日0时起,到12月31日24时止;或从某月某日起,一年为一个周期计算。
2、由当地交管部门制作一种印有车牌号码的“免费通行证”,个人或单位自由领取。
3、在免费的一天内,可以自由的出入,不限次数。
4、遇有收费站时出示“免费通行证”,再领取一个“通行牌”,到缴费站时再出示“免费通行证”并交回“通行牌”,同时在“免费通行证”上登记累计的天数(缴费的收费站盖章)。操作细节可有收费站再制定。
若这个建议能够实施,则外出的人们可以分散在各个礼拜天或其他时间,大大减少出行“扎堆”现象,减轻节假日道路的拥堵,而且这样操作不会为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增加难度,也不会延长工作时间,就是把交钱打印收据的时间改为“盖章”的时间。

扩展知识:

1、高速公路免费时段具体将如何计算?
根据国务院《通知》的要求,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的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最后一天24:00结束。其中,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也就是说,行驶普通收费公路的车辆只要在第一天00:00至最后一天24:00之间通过收费站,行驶高速公路的车辆只要在第一天00:00至最后一天24:00之间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都可以享受免费政策。

2、在免费时间范围内通行高速公路的小型客车是否还需要领卡交卡?
在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期间,各地高速公路收费站(点)仍应实行“入口领卡、出口收卡”的收费管理模式。对于免费通行的小型客车,原则上在入口发放通行卡,在出口时收卡并免费放行。实施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的收费车道,应继续开通运行,并通过ETC系统升级改造等方式,在确保ETC车辆不停车通过的同时,确保小型客车在免费期间驶离高速公路收费道口时通行费交费金额为零。

3、什么样的车型可以享受免费政策?具体怎么界定?
根据国务院《通知》的规定,7座及以下小型载客汽车(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可以享受免费政策。其中:7座及以下小型载客汽车是指包括驾驶人在内座位数不超过7个(人)的载客汽车。8座及8座以上的载客汽车以及各类货车和客货两用车都不属于免费范围。《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国家现有法规政策规定免收通行费的车辆除外。在普通收费公路上行驶且可免缴车辆通行费的摩托车,包括由汽油机驱动的两轮摩托车(包括轻便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但不包括三轮汽车(即原三轮农用运输车)。通行车辆是否属于免费车辆,主要通过查验其《行驶证》及车辆实际情况认定。

高速公路免费时间细则标准方案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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