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查询网

交通违章查询

所有地区
当前位置: 交通违章查询网 > 法规 > 六安市关于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意见

六安市关于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意见

时间:2018-07-16

【导读】 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是扶贫开发的基础性和先导性条件,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出行条件,《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意见》的出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策部署,对切实改善我市农村地区交通条件,更好地助推精准扶贫,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六安市关于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意见

【执行时间】:20160101

【信息来源】:六安市人民政府

目录

一、目标任务

(一)县乡公路畅通工程
实施县级公路畅通工程。通过对现有公路进行升级改造或路面改善,到2017年6月底,全市每个乡镇具备1条连接国省干线公路或县城的路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的三级及以上公路。 实施乡级公路畅通工程。通过对现有公路进行路面改善,到2017年底,全市每个乡镇具备1条与相邻乡镇最短捷的路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其中5个贫困县中农村公路密度小于25公里/万人的乡镇各增加1条通往相邻乡镇或主干道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原则上路面宽度不低于5米。

(二)乡村道路畅通工程
实施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到2018年底,完成交通运输部认定的建制村优选通达路线窄路拓宽改造任务,原则上在原有路面宽度基础上加宽不低于1米,对原有路面宽度已达4.5米的路段不再拓宽改造。实施撤并建制村通村道路路面硬化工程。到2018年底,完成交通运输部认定的撤并建制村通村道路路面硬化任务,路基宽度不低于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4米;特殊路段路基宽度不低于4.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错车道设置间距原则上不大于500米。
实施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对全市44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在实施撤并建制村通村道路路面硬化的同时,增加实施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到2018年底,每个较大自然村硬化一条从村口到既有农村公路的最短捷的连通道路,路基宽度不低于4.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特殊路段路基宽度不低于4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米;错车道设置间距原则上不大于500米。较大自然村须符合以下条件:沿淮平原地区每个自然村50户以上、江淮丘陵地区每个自然村40户以上,大别山区每个自然村30户以上。

二、基本原则

(一)市级统筹,县负总责。根据省里制定的有关建设技术标准和下达的建设计划,市政府负责做好指导检查和协调服务,安排市级补助资金;县级政府是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实施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落实应承担的资金。

(二)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主导作用,鼓励和动员帮扶单位、企业、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

(三)依法实施,自愿申报。坚持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确保每个环节依法合规,经得起历史检验。加强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和群众的积极性。尊重群众和基层政府的意愿,群众愿意干、政府就支持,县乡先建设、省市再补助。

(四)科学论证,精准施策。统筹考虑本地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交通需求特点、旅游资源、镇村建设规划等因素,组织专业人员科学论证,精准确定项目的建设规模、方案和标准。因地制宜,注重节约集约用地、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尽可能利用既有路基、尽量减少土地占用,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应尽量选择荒山、荒坡、空闲地进行建设,避免大拆大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三、组织实施

(一)明确建设任务。通过调查摸底,我市拟实施县级道路畅通工程251公里,实施乡级公路畅通工程944公里,实施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1276公里,实施通村公路窄路加宽工程4104公里,实施442个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1457公里。具体任务以省交通运输厅下达的建设计划为准。

(二)规范工程实施。各县区要明确项目实施主体,抓紧开展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确保农村道路畅通工程2016年4中旬完成前期工作,5月10日前开工建设。要落实项目法人制度、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从优选择施工单位,确保工程质优价廉。实行项目公示制,在施工现场设立公示牌,公开项目实施的时间、规模、技术标准、资金来源、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监督电话等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质量监督。按照“政府监督、业主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要求,建立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履行工程验收程序。各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对主要工序和路面结构层要进行验收。
市、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大现场抽查力度。市交通运输部门对县级公路畅通工程和乡级公路畅通工程的监督检查实行全覆盖,对乡村道路畅通工程抽查率不低于10%,县交通运输部门对县乡公路畅通工程、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监督检查实行全覆盖。实行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组织群众参与管理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制度,对不合格工程责令整改并按合同约定扣减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四)加强养护管理。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和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竣工后,由县、乡(镇)按照农村公路管理规定进行养护管理;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和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竣工后,参照《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的村道进行养护管理。建立健全养护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养护管理人员、资金落实到位,推动养护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五)加强路政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公路法》和《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规定,划定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加强公路沿线集镇规划管理,依法整治“骑路集”现象。加强对超限超载车辆的管理,避免超限超载车辆对农村公路的损害。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公路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资金筹措与管理

(一)多渠道筹措资金。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资金通过交通运输部和省级补助、市县整合、帮扶单位帮扶、社会支持、村级“一事一议”等多种渠道解决。
1.县乡公路畅通工程
县级公路畅通工程,部、省补助资金合计按一般地区60万元/公里、省级贫困县70万元/公里、国家级贫困县80万元/公里予以定额补助,市政府给予10万元/公里补助,其余部分由县区政府负责筹集。
乡级公路畅通工程,部、省补助资金按一般地区40万元/公里予以定额补助,省级贫困县、国家级贫困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15%和20%,市政府给予5万元/公里补助,其余部分由县区政府负责筹集。
2.乡村道路畅通工程
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部、省补助资金合计按一般地区10万元/公里予以定额补助,省级贫困县、国家级贫困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15%和20%,其余资金由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筹集。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部、省补助资金合计按一般地区20万元/公里予以定额补助,省级贫困县、国家级贫困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15%和20%,其余资金由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筹集。
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部、省补助资金合计按一般地区20万元/公里予以定额补助,省级贫困县、国家级贫困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15%和20%,其余资金由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筹集。 鼓励村级通过“一事一议”、受益群众投工投劳、帮扶单位帮扶、社会支持等多种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二)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安排和使用各类专项资金,实行财务公开、分级负责、分级监管,确保专款专用。部、省和市补助资金必须全额用于工程直接费,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违反者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依法追究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各县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议事协调机构,协调推进当地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

(二)明确部门职责。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牵头编制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制定并完善有关技术标准、实施细则等,做好技术指导、业务培训、质量监督、工程验收等工作;财政部门牵头负责补助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管工作;发展改革、扶贫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从2016年起将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纳入市民生工程,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实施考核。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区督查检查,对于擅自改变工程项目或补助资金用途、不能及时落实地方自筹资金、工程建设进度滞后、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并核减、收回专项补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停止下达下一年度建设项目计划,并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政策解读

一、实施农村公路精准扶贫“五个工程”分别为:
(1)、实施县级公路畅通工程。通过对现有公路进行升级改造或路面改善,到2017年6月底,全市每个乡镇具备1条连接国省干线公路或县城的路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的三级及以上公路。
(2)、实施乡级公路畅通工程。通过对现有公路进行路面改善,到2017年年底,全市每个乡镇具备1条与相邻乡镇最短捷的路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其中5个贫困县中农村公路密度小于25公里/万人的乡镇各增加1条通往相邻乡镇或主干道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原则上路面宽度不低于5米。
(3)、实施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到2018年底,完成交通运输部认定的建制村优选通达路线窄路拓宽改造任务,原则上在原有路面宽度基础上加宽不低于1米,对原有路面宽度已达4.5米的路段不再拓宽改造。
(4)、实施撤并建制村通村道路路面硬化工程。到2018年底,完成交通运输部认定的撤并建制村通村道路路面硬化任务,路基宽度不低于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4米;特殊路段路基宽度不低于4.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错车道设置间距原则上不大于500米。
(5)、实施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对全市44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在实施撤并建制村通村道路路面硬化的同时,增加实施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到2018年底,每个较大自然村硬化一条从村口到既有农村公路的最短捷的连通道路,路基宽度不低于4.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特殊路段路基宽度不低于4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米;错车道设置间距原则上不大于500米。较大自然村须符合以下条件:沿淮平原地区每个自然村50户以上、江淮丘陵地区每个自然村40户以上,大别山区每个自然村30户以上。

二、建设任务
通过调查摸底,我市拟实施县级道路畅通工程251公里,实施乡级公路畅通工程944公里,实施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1276公里,实施通村公路窄路加宽工程4104公里,实施442个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1457公里。具体年度任务以省交通运输厅下达的建设任务为准。

三、资金筹措
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资金通过交通运输部和省级补助、市县整合、帮扶单位帮扶、社会支持、村级“一事一议”等多种渠道解决。
(1)、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县级公路畅通工程,部、省补助资金合计按一般地区60万元/公里、省级贫困县70万元/公里、国家级贫困县80万元/公里予以定额补助,市政府给予10万元/公里补助,其余部由县区政府负责筹集。
(2)、乡级公路畅通工程,部、省补助资金按一般地区40万元/公里予以定额补助,省级贫困县、国家级贫困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15%和20%,市政府给予5万元/公里补助,其余部分由县区政府负责筹集。
(3)、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部、省补助资金合计按一般地区10万元/公里予以定额补助,省级贫困县、国家级贫困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15%和20%,其余由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筹集。
(4)、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部、省补助资金合计按一般地区20万元/公里予以定额补助,省级贫困县、国家级贫困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15%和20%,其余资金由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筹集。
(5)、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部、省补助资金合计按一般地区20万元/公里予以定额补助,省级贫困县、国家级贫困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15%和20%,其余资金由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筹集。鼓励村级通过“一事一议”、受益群众投工投劳、帮扶单位帮扶、社会支持等多种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扩展知识:

一、什么叫农村公路通畅工程?
农村公路通畅工程是指:乡镇到建制村中心(如学校、村部、主要人口居住地)或国、省、县、乡道公路到建制村公路的改造硬化,铺筑水泥路面或沥青路面。

二、农村道路是属于什么用地?
在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的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大类”对照表中,农村道路用地属于农用地,不属于建设用地。
《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9]27号)中明确:农村道路可作为设施农用地办理用地手续,由市、县政府审批,报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不纳入农用地转用范围,不占用建设用地指标,但涉及占用耕地的要落实补充任务。

三、城市道路和农村道路的最高时速到底是多少公里?
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城市道路规定限速一般是在40至60公里每小时,但可能部分城市也不相同,司机们驾驶到一个陌生城市,必须要慢速行驶,了解道路限速提示,否则可能被电子眼拍摄到超速行驶。城市道路分为城市普通路和城市快速路,城市普通道路通常限速一般都是在40-60公里每小时,快速道路最高限速可能在80公里每小时,具体车主要参考道路限速指示牌为准。

四、农村公路等级划分有哪些?
农村公路按行政等级分为县道、乡道和村道;按通达情况来看分为:通乡(镇)公路、通建制村公路;按技术等级来看,农村公路一般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三级、四级标准,以及达不到四级公路的等外级简易公路。也有少数标准较高的采用二级以上公路标准;按建设规模分类:重要农村公路项目(20km以上四级路、10km以上三级和二级及以上公路、独立大中桥(隧道))和一般农村公路项目。

六安市关于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意见评论

网站声明:交通违章查询网刊载内容均来自当地机构或网络,主要以学习交流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问题和政策等内容,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将链接反馈给我们,核实后会尽快处理。
Email:********@qq.com

专题:
Top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