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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件运输管理办法

时间:2018-04-02

【导读】《大件运输管理办法》是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保证公路桥梁安全运营,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开、公平、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办法。

大件运输管理办法

【执行时间】:19960301
【信息来源】:交通部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和危险品运输一样重要,提高运输质量,保证运输安全,保护合法经营,维护运输市场秩序,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对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型物件的货物的标准要规范:
(一)货物外型尺寸:长度在14米以上或宽度在3.5米以上或高度在3米以上的货物;
(二)重量在20吨以上的单体货物或不可解体的成组(捆)货物。
道路大型物件运输是指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运载大型物件的运输。
第三条 凡在中国境内从事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各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主管部门,并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大型物件分级

第五条 大型物件,按其外形尺寸和重量(含包装和支承架)分成四级:
(一)一级大型物件是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
1、长度大于14米(含14米)小于20米;
⒉宽度大于3.5米(含3.5米)小于4.5米;
⒊高度大于3米(含3米)小于3.8米;
⒋重量大于20吨(含20吨)小于100吨。
(二)二级大型物件是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
⒈长度大于20米(含20米)小于30米;
⒉宽度大于4.5米(含4.5米)小于5.5米;
⒊高度大于3.8米(含3.8米)小于4.4米;
⒋重量大于100吨(含100吨)小于200吨。
(三)三级大型物件是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
⒈长度大于30米(含30米)小于40米;
⒉宽度大于5.5米(含5.5米)小于6米;
⒊高度大于4.4米(含4.4米)小于5米;
⒋重量大于200吨(含200吨)小于300吨。
(四)四级大型物件是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
⒈长度在40米及以上;
⒉宽度在6米及以上;
⒊高度在5米及以上;
⒋重量在300吨及以上。
第六条 大型物件的级别,按其长、宽、高及重量四个条件中级别最高的确定。

第三章 申请与审批

第七条 申请从事营业性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业户,其开业条件必须符合《道路货物运输业户开业技术经济条件(试行)》(交运字〔1993〕531号文)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营业性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业户,按其设备、人员等条件,分为四类:(类别划分条件见附1)
一类 能承运一级大型物件;
二类 能承运一、二级大型物件;
三类 能承运一、二、三级大型物件;
四类 能承运一、二、三、四级大型物件。
第九条 申请从事营业性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业户,及已取得营业性道路运输经营资格需增加大型物件运输经营项目的业户,均须按规定向当地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按审批权限,自接到业户书面申请之日起,三十天之内给予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答复。
第十条 审批权限:
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一类大型物件运输业户的开业审批;
二、三类大型物件运输业户经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设区的市,下同)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四类大型物件运输业户经县、市级交通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经审核符合《道路运输业户开业技术经济条件》和《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业户类别划分条件》的,由批准单位发给注明道路大型物件(级别)和限定吨位的《 公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和《道路运输证》。
第十二条 大型物件运输业户需扩大经营范围,经营更高类别的大型物件运输的,须按本办法第九、十、十一条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 非营业性运输单位从事一次性道路大型物件运输,须向当地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运输管理部门对申请单位的设备情况、人员技术力量进行审查,经审查批准,方可进行作业。

第四章 大型物件运输组织与管理

第十四条 大型物件托运人在办理托运时,必须做到:
⒈必须向已取得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资格的运输业户或其代理人办理托运;
⒉马上在运单上如实填写大型物件的名称、规格、件数、件重、起运日期、收发货人详细地址及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凡未按上述规定办理大型物件托运或运单填写不明确,由此发生运输事故的,由托运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大型物件承运人在受理托运时,必须做到:
⒈根据托运人填写的运单和提供的有关资料,予以查对核实;
⒉承运大型物件的级别必须与批准经营的类别相符,不准受理经营类别范围以外的大型物件。
凡未按以上规定受理大型物件托运,由此发生运输事故的,由承运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 承运人应根据大型物件的外形尺寸和车货重量,在起运前会同托运人勘察作业现场和运行路线,了解沿途道路线形和桥涵通过能力,并制定运输组织方案。涉及到其他部门的应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并征得同意,方可起运。
第十七条 大型物件运输的装卸作业,由承运人负责的,应根据托运人的要求、货物的特点和装卸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由托运人负责的,承运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将车开到装卸地点,并监装、监卸。
在货物的装卸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车货损失或第三者损失的,由承担装卸的一方负责赔偿。
第十八条 运输大型物件,应按有关部门核定的路线行车。白天行车时,悬挂标志旗;夜间行车和停车休息时装设标志灯。

第五章 收费规定

第十九条大型物件运输费用按交通主管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由承、托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 因运输大型物件发生的道路改造、桥涵加固、清障、护送、装卸等费用,由托运人负担。

第六章 违章处罚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经批准运输大型物件的,对营业性运输经营者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对非营业性运输者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对超越批准类别承运大型物件的运输经营者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三)未装设标志灯(旗)和装设不符要求的,每车次处以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按交通部《道路运输违章处罚暂行规定》给予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使用滚拖方法运输大型物件的运输组织与费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1996年3月1日起施行。

我国大件运输市场发展状况:

(一)公路大件运输市场的需求
前几年国家投资4万亿拉动经济发展,许多基础设施项目上马,大件运输需求量较大。现在随着国家宏观调控开始,在石油、化工、机械、钢铁、水泥、能源、交通建设等领域的大件运输需求减少,但能源领域的大件运输结构也发生了变化,电网改造升级及新建项目势头趋缓,新能源风电项目增长趋势明显,总的情况看较之2014年2015年大件运输的市场需求总量呈下降趋势。

(二)公路大件运输企业的经营状况
以往大件运输市场资源匮乏的年代,许多企业为了增加业务量及市场占有率,不断购置各类型的大件运输设备。随着今年来个体司机(及联盟)的崛起,除部分“高、精、尖”设备外,个体司机已能承揽大部分大件运输业务,并且具备价格优势,在现有竞争环境下冲击各运输企业的自有设备,造成自有设备、人员闲置严重。同时,现有大件运输企业自有设备如无业务支撑,设备自身的成本(折旧、管理费、修理及人员工资等)给企业带来相当沉重的负担。已有相当多的运输企业除保留必要的装备及人员外,已将多余装备转让及租赁,尽可能的降低企业生产性费用。
随着大件运输市场需求总量的减少,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均面临“僧多粥少”的局面,许多行业及项目严重萎缩甚至处于停滞状态,大件运输公司为了自身生存不惜一切代价挤入有大件货物运输需求的企业(项目),拼价格成为获取订单的主要手段。而大部分大件物流需求企业为了自身成本控制及风险转移,盲目降低物流服务需求的入围门槛(甚至没有),加大了各大件运输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
大件物流运输作为特殊服务行业,其固定成本在项目运作时存在较大起伏,加之大件需求企业普遍违约欠款情况严重,使得大件运输企业普遍经营困难。

(三)公路大件运输市场存在问题
对于大件运输,目前的管理依据主要是《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在实际执行中,执法人员往往把不可解体的大件运输等同于人为的超载运输,造成大件运输“管理乱”、“收费高”、“通行难”。
交通部2000年第2号令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进行超限运输的,由途径公路沿线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分别负责审批,由于各地审批要求不一、考察标准各异、办证时间不同,起运地统一协调难度较大。虽然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对公路超限运输许可作了有关规定,起运地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受理跨省区市超限运输许可申请,但沿途协调仍然存在很大难度。由于各地执法标准不一,一些大件运输车辆不得不在省界滞留或换装,甚至不得不绕道运输。

大件运输企业资质四类划分:

大件运输对于公司的资质以及运输设备的要求较高,根据大件的情况分为4类大件运输资质,不同类别,公司所要满足的条件有所不同,以下进行详细介绍。

一类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业户条件:
(1)车辆装备: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20吨以上100吨以下的超重型车组,包括牵引车和挂车(半挂车、凹式低平台挂车),并有相应的配套附件。车组技术状况良好,在重载条件下能顺利通过8%的坡度。
(2)技术人员: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汽车运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主管技术的车队长须有从事大型物件运输两年以上的实际经验。
(3)技术工人:具有符合《交通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超重型汽车列车驾驶员、超重型汽车列车挂车工、公路运输起重工,其中各类工种工人的等级不低于初级。凡尚未按《等级标准》考核的地区,可根据《等级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应知、应会、工作实例等考核。
(4)技术、安全规章:具有上级或本单位制定印发的车组和起重装卸机工具的使用技术、操作规定、质量保证制度等规章。
(5)历史记录:已开业业户应提供以往运过的主要大型物件重量、外型尺寸、件数、安全情况和货主反映。

二类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业户条件:
(1)车辆装备: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100吨及以上200吨以下的超重型车组,包括牵引车和挂车(半挂车、凹式低平台挂车、长货挂车、其他变型挂车),并有相应的配套附件。车组技术状况良好,在重载条件下能顺利通过8%的道路坡度。
(2)技术人员:设有分管技术的副经理;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汽车运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主管技术的车队长须有从事大型物件运输四年以上的实际经验。
(3)技术工人:具有符合《交通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超重型汽车列车驾驶员、超重型汽车列车挂车工、公路运输起重工,其中各类工种的中级工人不少于1人。凡尚未按《等级标准》考核的地区,可根据《等级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应知、应会、工作实例等考核。
(4)技术、安全规章:具有上级或本单位制订印发的车组和起重装卸机工具的使用技术、操作规定、质量保证制度等规章。
(5)历史记录:已开业业户应提供以往运过的主要大型物件重量、外型尺寸、件数、安全情况和货主反映。

三类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业户条件:
(1)车辆装备: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200吨及以上300吨以下的超重型车组,包括牵引车和挂车(半挂车、凹式低平台挂车、长货挂车、3纵列或4纵列挂车、其他变型挂车),并有相应的配套附件。车组技术状况良好,在重载条件下能顺利通过8%的道路坡度。
(2)技术人员:设有分管技术的副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汽车运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主管技术的车队长须有从事大型物件运输六年以上的实际经验。
(3)技术工人:具有符合《交通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超重型汽车列车驾驶员、超重型汽车列车挂车工、公路运输起重工,其中各类工种的高级工人不少于1人。凡尚未按《等级标准》考核的地区,可根据《等级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应知、应会、工作实例等考核。
(4)技术、安全规章:具有上级或本单位制订印发的车组和起重装卸机工具的使用技术、操作规定、质量保证制度等规章。
(5)历史记录:已开业业户应提供以往运过的主要大型物件重量、外型尺寸、件数、安全情况和货主反映。

四类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业户条件:
(1)车辆装备: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300吨及以上的超重型车组,包括牵引车和挂车(半挂车、凹式低平台挂车、长货挂车、3纵列或4纵列挂车、其他变型挂车),并有相应的配套附件。车组技术状况良好,在重载条件下能顺利通过8%的道路坡度。
(2)技术人员:设有分管技术的副经理或总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汽车运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主管技术的车队长须有从事大型物件运输十年以上的实际经验。
(3)技术工人:具有符合《交通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超重型汽车列车驾驶员、超重型汽车列车挂车工、公路运输起重工,其中各类工种的高级工人不少于1人。凡尚未按《等级标准》考核的地区,可根据《等级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应知、应会、工作实例等考核。
(4)技术、安全规章:具有上级或本单位制订印发的车组和起重装卸机工具的使用技术、操作规定、质量保证制度等规章。
(5)历史记录:已开业业户应提供以往运过的主要大型物件重量、外型尺寸、件数、安全情况和货主反映。

扩展知识:

1、从事大件运输的企业有什么要求?
申请从事大型物件货物运输经营业务,要求拥有至少1辆运载三级以上长大笨重货物运输的专用车和相应的装卸设备。根据《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的规定,大型物件货物运输企业可以分为四个类型:
一类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企业可以承运一级大型物件;
二类道路大型物件道路运输企业可以承运一级、二级大型物件;
三类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企业可以承运一级、二级、三级大型物件;
四类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企业可以承运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大型物件。
从事大件货物运输经营业务除应当具备《道路货物运输业户开业技术经济条件(试行)规定的大件运输的基本条件外,
对于拟从事一类企业经营业务的,其拥有的车辆应当有20至100吨的超重型车组(包括牵引车、挂车)及配套附件,技术状况良好,在重载条件下能通过8%坡度;
对于拟从事二类企业经营业务的,其拥有的车辆应当有100至200吨的超重型车组(包括牵引车、挂车)及配套组件,技术状况良好,在重载条件能通过8%坡度;
对于拟从事三类企业经营业务的,其拥有的车辆应当有200至300吨的超重车组(包括牵引车、挂车)及配套附件,技术状况良好,在重载条件下能通过8%坡度;
对于拟从事四类企业经营业务的,其拥有的车辆应当有300吨及以上的超重车组(包括牵引车、挂车)及配套附件,技术状况良好,在重载条件下能通过8%坡度。

2、重大件运输要注意哪些方面?
重大件货普遍单件重,操作难度大,在运输过程中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
a、运输重大件货物时,要针对货物的特点拟定装货、加固等具体意见及措施。交给他人承运时,需要确保对方资质能力,如专注重大件运输安捷康,明确运输方案以及要求
b、车辆的技术整备,对牵引系统进行仔细的检查,包括对所有的连接销、螺栓、牵引杆等
c、指派专人观察现场道路和交通情况。沿途有电缆、电话线、煤气管道或者其他地下建筑时,研究车辆是否能够安全进入,现场是否适合装卸工作,以及调车、装车和运送办法等。
d、货物的装卸应尽可能的使用适宜的装卸机械。装车时应使货物的全部支撑能均匀而平稳的放置在车辆底板上。
e、对于集重货物,为使其重量能均匀的分布在车辆底板上,必须将货物安置在纵横垫木上。
根据具体的重大件运输情况,研究加固措施,以保证运输服务质量。

3、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时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经批准进行大件运输的车辆,行驶公路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采取有效措施固定货物,按照有关要求在车辆上悬挂明显标志,保证运输安全;
(二)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
(三)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车辆通行公路桥梁,应当匀速居中行驶,避免在桥上制动、变速或者停驶;
(四)需要在公路上临时停车的,除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规定外,还应当在车辆周边设置警告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需要较长时间停车或者遇有恶劣天气的,应当驶离公路,就近选择安全区域停靠;
(五)通行采取加固、改造措施的公路设施,承运人应当提前通知该公路设施的养护管理单位,由其加强现场管理和指导;
(六)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预见因素而出现公路通行状况异常致使大件运输车辆无法继续行驶的,承运人应当服从现场管理并及时告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公路管理机构,由其协调当地公路管理机构采取相关措施后继续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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